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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档案资料收费标准
一、档案保护费
利用一般档案进行复印、照像等,需交纳档案保护费。
1、民国时期档案每页收0.15元;
2、革命历史时期档案每页收0.20元;
3、建国后档案每页收0.10元;
4、婚姻档案每页收2元;
5、对特别珍贵的历史档案,复制保护费收费,按同时期档案收费的3至5倍收取。
二、证明费
1、出具学历、工龄、荣誉等项证明,每份收费2元;
2、出具房地产证明每宗收费60元;
3、出具用地证明每宗收费200元。
三、复制工本费
1、正常翻拍的档案、资料、照片(3R),每张(份)收费3元;
2、特急翻拍的档案、资料、照片,每张(份)收费10元;
3、复印工本费:A3纸收费1元/页;A4纸收费0.5元/页。
四、咨询服务费
1、调阅档案,每卷收费1元;
2、来馆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收费1元/人、次;
3、来电、来函索取材料,收费4元/人、次;
五、外国人利用档案按各项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六、利用本单位或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档案,无偿提供服务,收取复制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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