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档案局(从化市档案馆)职能

    根据《从化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1]28号),"保留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市志办、党史研究室并入档案局(对外挂市志办、党史研究室牌子)"。从化市档案局(馆)为科级依照管理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一个机构、一套人员、四块牌子,归口市政府直接管理。
    一、机构管理职能
    市档案局(馆)为全市档案事业主管单位,依法履行对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以及档案的保管利用职能。
    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本市地方史志和党史资料的编修出版工作;指导及审定全市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编修、编纂镇(街)志、专业志、部门志以及党史与组织史料;开发利用地方史志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档案管理及本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建、国土和房地产的档案业务工作。
(四)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五)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
(六)开展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组织并指导辖区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档案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科学整理和保管各门类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八)组织本市地方志编修工作,制定全市修志工作计划,指导、审定市属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编纂专业志、部门志和镇志,开发利用地方史志信息资源;负责编辑出版《从化年鉴》。
(九)负责本市党史研究、党史资料征编和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