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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和企业管理科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房地产业、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有关管理工作,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发证和年检业务。
3、组织协调开展建筑节能的各项研究,负责落实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和日常工作。
4、组织、指导及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的各项工作。
5、负责新墙材产品确认及工地使用新墙材的质量监督检查。
6、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具体工作。
7、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8、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
9、承办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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