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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交通局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转变的职能: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解除与所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再直接管理所属企业。
(二)增加的职能
负责我市各类停车场、机动车清洗业及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2、制订全市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
3、组织、协调全市综合运输的衔接和重点物资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
4、会同物价管理部门研究制订交通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有关交通规费和国家代征税的征收及稽查工作。
5、负责我市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租赁、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各类停车场及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机动车维修行业及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业管理。
6、负责我市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公路收费站的设置、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资信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
7、组织制订我市交通行业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推广、开发和环境保护;管理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管理道路、水上交通无线电通信。
8、组织、协调交通系统企业改革,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9、组织、协调交通系统各单位的外经、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10、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和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纪律检查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等群众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11、受市政府委托管理本市交通战备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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